農村集體經營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期限延長
2019-03-05 13:53:42 來源:證券日報
為持續深入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工作,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延長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三十三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期限的決定》,中國銀保監會及自然資源部日前發布關于延長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工作試點期限的通知。
首先,通知將《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有效期延長至2019年12月31日。
其次,試點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照《暫行辦法》要求,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業務。
最后,試點地區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及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將《暫行辦法》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向銀保監會和自然資源部報告。
昨日,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政策的出發點是希望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提供金融支持。此類用地的“身份”基本已經確立,即與國有用地是同權的。但其入市后,各類資金來源如何保障不明確,所以,需要推進土地抵押金融政策,這將有助于形成更好的金融保障措施。
嚴躍進認為,政策總體上體現了對于集體建設用地改革的決心,也體現了金融政策寬松的導向,對于集體建設用地蓋建租賃住房有積極作用。最典型的就是此類土地后續可以通過抵押來獲取更多資金,對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尤其是一些大城市的城中村和城邊村來說,做租賃住房會更有“底氣”。(杜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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