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險經營名單出爐:5家新入圍 7家險企離場
2019-02-28 13:56:32 來源:北京商報
經營大病保險的最新保險公司名單出爐。2月27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調整保險公司大病保險經營資質名單的公示》,披露了調整后的保險公司大病保險經營資質名單,共計32家,其中人身險公司17家,財產險公司15家。北京商報記者對新舊名單進行對比,其中有5家險企新入圍,而原有的7家險企已離場。
具體來看,17家人身險公司分別為:人保健康、中國人壽(28.420,-0.88,-3.00%)、太平人壽、民生人壽、平安養老、太保人壽、陽光人壽、泰康人壽、新華人壽、英大泰和人壽、農銀人壽、和諧健康、光大永明人壽、東吳人壽、吉祥人壽、利安人壽、泰康養老。
15家財產險公司分別為:人保財險、國壽財險、太平財險、中國大地財險、中國平安(70.240,0.26,0.37%)財險、中國太平洋(4.010,-0.06,-1.47%)財險、中華聯合財險、陽光財險、永安財險、華安財險、永誠財險、中銀保險有限公司、都邦財險、安誠財險、國元農業。
據資料顯示,上一次發布大病保險經營資質名單時間為2013年3月29日。此次新增加的公司包括東吳人壽、吉祥人壽、利安人壽、泰康養老、國元農業,離場的公司包括平安人壽、富德生命人壽、華夏人壽、國華人壽、亞太財險、華泰財險、天安財險。
所謂大病保險,即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可進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基本醫療保障的有益補充。
據了解,保險公司經營大病保險須滿足一系列條件。據原保監會2013年印發的《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顯示,保險公司總公司開展大病保險業務應當具備10項基本條件,例如,注冊資本不低于20億元或近三年內凈資產均不低于50億元,專業健康保險公司除外;滿足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專業健康保險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償付能力不低于100%,其他保險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償付能力不低于150%;在中國境內連續經營健康保險專項業務五年以上,具有成熟的健康保險經營管理經驗;依法合規經營,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等。
記者調查發現,截至2018年四季度末,富德生命人壽綜合償付能力為122%。國華人壽至今未披露2018年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該公司2018年二季度、三季度償付能力分別為125.73%、131.28%。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1月,銀保監會曾發布關于人身保險產品近期典型問題的通報,其中銀保監會指出,華夏人壽某醫療保險產品,公司營銷渠道公眾號在相關宣傳文案中存在貶低國家醫保政策的表述,影響惡劣。
不過,有業內人士指出,該資質需要保險公司主動去申請,如果不申請也就不在經營大病保險的資質范圍內。保險公司參與經營大病保險也是一種承擔社會責任的表現,通常經營大病保險都處于微盈利、持平或者略虧損的狀態。此外也有保險公司人士表示,保險公司承保大病保險風險較大,但發展機會也較多,隨著大病保險相關制度的完善以及科技進步、精算水平的提升,商業保險公司經辦大病保險的空間也會更廣闊。(記者孟凡霞李皓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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